(www.lbj222.com 联合总校织结构图)

总校设立理事会为决策机构,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校长负责制。总校重大事项须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。联合总校总校长担任理事长,总校副校长、成员校校长、党支部书记、教代会中的代表、家长协会中的代表、外部知名教育专家代表担任理事。理事会设秘书处,作为理事会日常办事机构。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总校副校级领导担任,协助理事长做好理事会各项决议的监督和执行工作。理事会设总校办公室、督导中心、协同中心、课程中心、国际发展中心。受理事会委托指导和统筹各成员校的课程建设与共享、教师招聘与流动、绩效考核与评价、国际合作与交流等工作。发挥两大核心职能:“统筹总校内部资源,输出优质教育”和“监督各校区办学运行,促进各校区整体快速发展”。